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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州65法案有害物质清单新增8项物质

发布时间: 2016-11-04 13:00   2600 次浏览
 
  2016年7月15日,加州环境健康评估办公室(OEHHA)将六项生殖毒性物质列入加州65清单中。这六项物质分别为莠去津(Atrazine)、扑灭津(Propazine)、西玛津(Simazine)、DEA(Des-ethyl atrazine)、DIA(Des-isopropyl atrazine)、DACT(2,4-Diamino-6-chloro-s-triazine)。
  除此之外,溴二氯乙酸(Bromodichloroacetic acid) 及正丙基溴 (1-Bromopropane) 因其致癌性分别于2016年7月29日及8月5日列入加州65清单。

  上述物质列入加州65法案有害物质清单一年后,如果在加州销售含有上述物质或可能造成上述物质暴露风险的产品,企业需要提供一份“清楚且合理的”警告标签以提醒消费者安全使用产品;此外,企业还应确保在20个月内停止将上述物质排入饮用水中。


加州65介绍

  加州65号提案即《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》,1986年11月颁发,其宗旨是保护美国加州居民及该州的饮用水水源,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导致癌症、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物质,并在产品出现该类物质时如实通知居民,所以,理论上来说,一切含有有害物质的产品都在其管控范围内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产品:电子电器产品,纺织产品,玩具产品,食品接触材料,珠宝产品,家庭装饰产品等。
  加州65管控物质清单由OEHHA出台并每季度更新,******出版于1987年,***新清单中物质已达900多种。


TKT建议

  加州65法案管控清单本身并未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设定管控限值,所以只能参考已有的针对此类产品的诉讼案或协议。企业需要关注这些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情况,尤其需关注加州65以往的诉讼案例以及法规新增加的化学物质,针对这些高风险的化学物质展开供应链调查,必要时进行检测,以降低产品违规风险。